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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梧州中院“鸡蛋里挑骨头”的扫黑先锋

冰语冰言 冰语冰言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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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梧州中院”公号发布的《谢康,鸡蛋里挑骨头的扫黑先锋》一文火了。该文详细报道了梧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谢康法官的先进事迹,字里行间貌似正能量满满。

文章用了颇吸引眼球的标题——“鸡蛋里挑骨头”,让人如鲠在喉,忍不住想较个真儿,提两个问题。

问题一:鸡蛋里有骨头吗?

常识告诉我们,鸡蛋里没有骨头!如果从鸡蛋里挑出了所谓的“骨头”,这个骨头要么不是“骨头”,要么这骨头本不在鸡蛋里,是被别有用心的人事先放进鸡蛋里的。

问题二:从鸡蛋挑出的骨头是经得起推敲的骨头吗?

这还真不好说!既然是人为被放进鸡蛋的,不排除可能是树枝、木棍或者形似骨头的东西。退一步讲,就算真是骨头,它本不属于鸡蛋,那么和鸡蛋又有什么关系呢?


“梧州中院”的文章特意用了“鸡蛋里挑骨头是谢康的取胜之匙”这样一个小标题,以凸显谢康法官对法律工作的“敬畏、信仰和感恩”、突出其认真办案的“高大全”形象。但如果鸡蛋里本无骨头可挑,那么谢法官有没有可能“挑错了骨头”?比如文中举的这个例子。



众所周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回避、申请证人出庭、申请重新鉴定是辩护人的正当权利。辩护人的上述申请怎能被曲解为是在迫使承办本案的谢康法官“要遵循其意图审理案件”?同样,向相关部门寄送材料是辩护人合法反映案件情况的正常履职行为。辩护人的此等行为,又怎能被曲解为“利用个人社会影响力……以期向谢康施加压力”!这显而易见,真的是“鸡蛋里挑骨头”了!


严格来讲,文章并没有明确提到这位相关律师的姓名,但其中提及的诸多细节——梧州中院、二审、谢康法官主办、非法采矿案、北京高校法学教授,清楚地将文中所称的“京城”“某高校法学教授”,指向北京理工大学著名法学家、刑辩律师徐昕教授。以至于众多律师同行看到该文后,纷纷在第一时间向其核实,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困扰。


据徐昕教授回忆,他在办理梧州中院非法采矿案时根本没有私下接触谢康法官,少有的正常工作联系也是打法院座机,根本不存在文中所描述的勾兑情形。梧州中院文章失实,谢康法官涉嫌造谣。

受徐昕教授委托,公众号“一贯刑辩”发表文章“关于《谢康,“鸡蛋里挑骨头”的扫黑先锋》一文散布不实信息的澄清”,列出了以下相关事实:

经查询通话记录,徐昕先生给谢康先生办公室座机打过4次电话,第4次其同事才叫谢康先生接电话,通话时长3分39秒,主要内容是辩护人要求开庭审理。案件办理过程中,徐昕先生从未拨打过谢康先生的手机号码。


文中所谓“拨打手机许诺可以私下‘交流’,……”云云,纯属编造,情节荒唐。

回看文章,果然有“为了帮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该律师多次向谢康暗示利诱,…… 可以投入其门下攻读研究生。”甚是可笑!


徐昕教授的大名在法律界无人不晓,谢康法官是否曾经梦寐以求“投入其门下攻读研究生”也不得而知。如果想成为徐昕教授的研究生,且不说门槛一定不会低,从而令众多考生望而却步,先试问谢法官能否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研究生考试呢?还是最终只是想想而已?又或者是想得太多,成为幻觉,又把幻觉演变为“事实”,只是“事实”被润色后,变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不是“我想要 …… ”,而是你“暗示利诱”我,投入你门下攻读研究生!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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