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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一轮消费券,今天开领!

宁波发布
2024-09-07



宁波新一轮

汽车购新消费券

今天开领

一起来看↓

PART
01活动内容活动时间

2024年8月30日至9月15日。

活动对象

面向全国汽车消费者。

商户范围

非直营模式为我市纳统汽车零售企业。直营模式为我市纳统新能源汽车零售企业。

补贴标准

直营经营模式车企消费券: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的直营经营模式车企购买汽车,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可获得1500元购车补贴。

1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可获得4000元购车补贴。

2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可获得5500元购车补贴。

3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可获得7000元购车补贴。


以上补贴2025年1月25日以后陆续发放。


非直营经营模式车企消费券: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参与的非直营经营模式车企购买汽车,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购燃油车可领取1000元汽车消费券(支付3万定金直接抵扣车款),购新能源车可领取1500元汽车消费券(支付3万定金直接抵扣车款)。1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购燃油车可领取3000元汽车消费券(支付3万定金直接抵扣车款),购新能源车可领取4000元汽车消费券(支付3万定金直接抵扣车款)。2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30万元,购燃油车可领取4000元汽车消费券(支付3万定金直接抵扣车款),购新能源车可领取5500元汽车消费券(支付3万定金直接抵扣车款)。

30万元≤购车发票金额,购燃油车可领取5500元汽车消费券(支付3万定金直接抵扣车款),购新能源车可领取7000元汽车消费券(支付3万定金直接抵扣车款)。


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非直营经营模式车企购买汽车达到一定金额且单笔支付达到3万元及以上即可直接抵扣汽车消费券。


PART
02发放及使用规则发放及使用说明

1. 在直营经营模式车企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完成购买以后,由车企在阿拉来消费平台上传购车资料,经平台审核以后,预锁定补贴额度,且2025年1月25日前,用户未在国家补贴平台出现重复申补,平台陆续发放购车补贴。


2.在非直营经营模式车企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可以在车企门店内通过微信扫一扫门店的活动二维码参与领券。消费者通过扫车企阿拉来收款码,支付3万元购车款时可抵扣汽车消费券。消费券抵扣后20个工作日内由车企在阿拉来消费平台上传对应的资料,如材料有疑议,需退回补贴款项。2025年1月25日国家报废补贴、以旧换新审核完成后,本流程结束。


3.所有购车补贴先到先得,锁定额度以实际提交购车资料为准,总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截止均视为活动结束,所有领取未使用消费券自动作废。

资料提交说明

1. 购买直营经营模式车企的汽车的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以后,由汽车商家在平台上传用户身份证信息、购车合同、购车发票(限宁波)、车架号、车牌号、行驶证(上牌地不限)、申报承诺书(商户)、车企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用户汽车消费券承诺书等。“阿拉来消费”平台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套现行为且购车金额符合消费券发放要求。审核通过后(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平台会在2025年1月25日后陆续发放。


2.购买非直营经营模式车企的汽车的消费者在领券成功后,扫商家“阿拉来收款码”付款用券(最低付款3万元人民币)。确认收款后20个工作日内,汽车商家在平台上传用户身份证信息、购车发票(限宁波)、支付3万元的订单截图、车架号、车牌号、行驶证(上牌地不限)、申报承诺书(商户)、车企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用户汽车消费券承诺书。


3.如购车人非领券本人,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机关关系证明、汽车消费券告知书等。“阿拉来消费”平台需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套现等违法行为。


PART
03申报流程非直营车企申报流程

申报时间:2024年8月30日12:00—2024年9月15日22:00。销售车企在消费者购车后代为消费者提交汽车补贴申报资料,购车者所有资料齐全后汽车销售企业向平台申报。


补贴对象:汽车消费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每辆新车只能申报 1 次补贴。


③消费者在车企现场扫码领取购车消费券。


④用户登录“阿拉来消费”公众号,可在“我的券包”内可查看消费券及使用详情。


消费券核销时间:消费券发放之时至当天22点。


⑥消费者在非直营车企支付3万元购车款时完成消费券的直接抵扣。


⑦消费者须通过车企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购车消费券审核资料


⑧2025年1月25日国家报废补贴、以旧换新审核完成后,本流程结束。

直营车企申报流程

①②⑦同非直营车企,资料审核通过后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兑付给消费者。

使用和核销规则

有效期限:消费券在领取消费券后需在有效期内使用, 有效期可在“阿拉来消费”公众号“我的券包”内消费券 底部查看,过期的消费券将由平台统一收回。


核销规则:消费者在非直营车企支付3万元购车款时完成核销抵扣。


持券数量:每位消费者根据汽车销售企业实际申报补贴数量为准。 


退车管理:如发生退车则相应的奖励需按照现金面值返还“阿拉来消费”平台账户。

其他说明

(1) 已参加过前期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活动仅限个人购车使用,消费券仅限购车本人及近亲属使用。享受汽车消费券的需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请消费者签字。参加宁波市汽车消费券活动,本人承诺不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活动重复享受,如发现重复享受,以现金形式退回汽车消费券等额资金。


购车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已使用过政府消费券优惠。


(2) 需在活动时间内开具发票并提交相关资料。前期活动未配合提交资料或退款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3) 购车人“阿拉来消费”账户未注册未实名、消费券过期等原因不予补发,产生的资金损失由汽车销售企业承担。“阿拉来消费”平台将在推送消费券之前再次与企业核对。


(4) 车企应向消费者尽到上述告知义务,如出现重复补贴车企为唯一责任人,车企须追回重复补贴金额,如不能及时追回,车企应承担所有补贴损失。


来源:宁波市发改委、阿拉来消费

封面:宁波发布特约摄影师 潘旭光

编辑:张依依

审校:汪心质、戴巧泽、赵鹏、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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