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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有讲究!如何保护亲人留下最后的礼物|《法律锦囊》公益直播

律新社 2021-01-21




律新社|董菁琳


编者按

遗产是指一个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或者可以继承的其他权益,甚至也可以说是故去亲人留给我们最后的礼物。而遗嘱是一个人对自己过世后,有关财产或是事物的安排。一旦遗嘱出现问题,继承者就无法继承遗产。那么遗嘱应该具备哪些内容?怎么定遗嘱才能具有法律效力?避免以后出现法律纷争?


6月15日,由文汇报社、12348法网共同主办,律新社协办的“公益锦囊法律直播”在律新社直播厅举行。我们邀请到对民商事案件有丰富经验的,申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杨征东律师为嘉宾,给观众朋友们详细解读《继承法》中订立遗嘱时应该避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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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份遗嘱,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还有可能相互抵触。那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杨征东律师表示,首先要考虑多份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是否都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否为有效遗嘱。


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每种遗嘱都有着不同的要求,如对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规定了见证人制度,即必须有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利害关系的人进行见证,方能有效。口头遗嘱一般在紧急情况下作出。


其次要考虑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问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我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一般情况下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最后要考虑遗嘱订立的时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除公证遗嘱外的遗嘱时,以最后所立遗嘱的时间为准。如果老人的遗嘱中有两份公证遗嘱,那么以最后立的那份为准。


由此可见,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公证遗嘱除外)。


杨律师为了让大家方便记住,还给大家编了个口诀:公证遗嘱最优先,其他遗嘱看时间。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直播现场,杨征东律师以一起父亲死亡,孙子继承爷爷遗产的例子为观众详细的讲解了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

转继承

性质不同

是一次继承

是二次继承

发生依据不同

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

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继承人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转继承人既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适用范围不同

只限定于法定继承

可以法定继承也可以遗嘱继承

法律效力不同

 

仅能继承被代位人的瀛继承份额

代替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其应继承份额



如何合法有效订立遗嘱?


近年来,因遗产纠纷导父子反目、夫妻婚变、亲人断交屡见不鲜,有的因此对簿公堂,有的因此关系破裂,亲情荡然无存。这其中,一纸薄薄的遗嘱往往是矛盾纠纷的导火索。如何订立遗嘱?什么样的遗嘱才合法有效?



杨律师对此做出了专业、详细的解答,他表示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立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自书遗嘱属于《继承法》规定的遗嘱五种形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虽然自书遗嘱无格式上的要求,但要取得完整的法律效力,必须符合《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的法律要件,即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的法律要件包括三项,即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同时自书遗嘱须符合三方面法律规定: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要注意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要注意立遗嘱的时间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杨律师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所以,只有符合上述三方面的规定订立的遗嘱具法律效力,否则该遗嘱可能存在争议。

最后杨律师还建议立遗嘱时最好找专业人事如律师进行起草,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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