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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豫才寫《狂人》

2017-06-05 哈金 著 |王珂 譯 且自栖迟


所周知,中國的歷史是從1988年直接進入九十年代的。這個學期我讀了不少書,看了不少片子,試圖去理解這被抹去的一年,可是看得愈多便愈糊塗,愈糊塗便愈痛苦。以至於昨天一天寢食不安,坐立都待不住,頭腦發昏,渾身發汗。我突然想起魯迅《空談》中的話:

    

        但愿這樣的請愿,從此停止就好。

請愿雖然是無論那一國度里常有的事,不至于死的事,但我們已經知道中國是例外,除非你能將“槍林彈雨”消除。正規的戰法,也必須對手是英雄才适用。漢末總算還是人心很古的時候罷,恕我引一個小說上的典故:許褚赤体上陣,也就很中了好几箭。而金圣歎還笑他道:“誰叫你赤膊?”(《華蓋集續編》,《全集第3卷第298頁

 

“實愧則有餘,悔又無益之大無可如何之日也!”只好拿起手邊的書,譯出此篇,權當給自己點事情做。

 

王德威先生主編的這部新書A New literary History of Modern China是我進來所見最重要的一本,煌煌一千零一頁。此著打破文學史書寫的陳規,合一百四十餘位學者、作家之力,按編年順序串起來一百四十多個文學史上意義非凡的片段,全部都是精悍的短文。有的是輕易便可寫成長文的論文,有的是想象豐富的記述,有的已經近於小說。我所選的這篇就是後者的一個典型。作者哈金為留美著名作家,在海外度過了北京那個春天,決定不再回去。此君實為華人中以英語寫作而廣受承認之第一人。代表作有Waiting, Ocean of Words, Nanjing Requiem等等,獲獎無數。有些作品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在內地翻譯出版。他的這篇記述基於對魯迅的深入研究,有加以小說家的想象,旨在一窺魯迅創作《狂人日記》時全方位的體驗,頗有新意,也頗值得關注。

摘譯自王德威(David Der-wei Wang)主編A New Literary History of Modern China(Cambridge, Mass.; London: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7)第254-259頁。注釋全部是譯者所加。一切舛誤,皆由譯者負責。







1918年4月2日

 

     “救救孩子……”

 

 

[編者按:哈金此文是在對魯迅寫《狂人日記》時的創作體驗充分研究的基礎上所寫的一篇小說式的描述。]

 

^魯迅其時寓居的紹興會館



    從市中心囘來的路上,周豫才(1881-1936)順便在同和居[1]早早吃了晚餐。身為一個從沿海省份浙江來的南方人,他對北京館子里的海味不大看得起但是他喜歡同和居這兒肉菜不錯而且價錢公道。再者離他寓居的那破爛的紹興會館也不遠。有時他晚上去,不為吃飯,只求獨醉。今天他吃了一碗牛肉麵,卻破例沒叫那慣常的一壺米酒。飯後他沿著塵土飛揚的街道往回溜達,不期然遇到了錢玄同(1887-1939)。此公是文學刊物《新青年》的主編。玄同又說起了豫才答應做的文章,并提醒了期限。豫才對他的感情頗複雜。玄同面目和藹,誇誇其談卻懶得去實在的文章,可是又在一幫熱心發動文學革命的年輕學者中扮著領袖的形象。玄同往往擲出些偏激的點子任由他們領會或是爭論。可是無論如何他和豫才在日本時曾追隨同一個老師研習經典[2],豫才只把他當個朋友。

    “我今晚就寫。”他向玄同保證,對自己的拖延有些尷尬。

    “你最好快些。一聽說你願意在五月發點東西,我們整個編委會都興奮著呢。”

    一個月前某晚,玄同到紹興會館拜會豫才,發現他在鈔古碑。搖搖晃晃的桌子上放著一摞佛經和厚厚一冊拓片[3]。豫才和二弟作人(1885-1967)以學問淵博、思想自由聞名,可是弟弟已在北京大學任教授,豫才卻只是教育部的一個小小僉事[4]。

    “你鈔了這些有什麼用?”玄同翻著友人新近臨摹的書法發問。

    “沒有什麼用。”豫才答道,一將一支品海牌[5]香煙插入象牙煙嘴。他面目清瘦,加之濃密的鬍鬚和挺直的雙眉,看著有種堅毅的英俊,可是眼睛卻因憂愁而黯然失色

    “那麼,你鈔他是什麼意思?”玄同抿了一口龍井,接著問道。

    “沒有什麼意思。”

    “得了,何必這樣虛度時光呢。給我們做點文章吧。”

    豫才默然不語。數月前他曾答應幫助《新青年》,可是到如今什麼都沒做。他知道這雜誌尚未發過什麼了不得的東西。編輯和作者大多都是玄同一的空想家,只知發驚人之論,喊喊“文學革命”的口號,卻少有肯專心做點實在工作的。結果是沒有多少公眾關注這本雜誌。這幫“文學革命家”許是感到灰心寂寞了吧。一定是因為這個玄同才三番兩次來催他入夥。

    豫才打破沉寂道:“寫了又有什麼意思呢?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然而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

    隔著厚厚的鏡片,玄同的雙目灼灼放光。他近乎喊叫道:“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說決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6]

豫才想了想,覺得玄同未必全無道理。誰敢說這鐵屋就絕無毀壞的可能呢?於是他答應加入并同意給《新青年》做文章了。

 

注釋:

 

[1] 作者譯為“Harmony House”,乃是開業于清道光二年(1822年)的魯菜館,原址在西四牌樓。魯迅的日記中有三次記載到此吃飯。第一次為191291日,此時他來京不久(55日抵京),和錢稻孫同遊什剎海後在此午飯,覺得甚不可口。第二次是1915929日,畫家高閬仙招飲,同席有齊如山、陳孝莊及一些同事。第三次為1925212日,和王品青、孫伏園等人晚飯。到19268月魯迅南下赴廈門大學教書,這十四年間吃遍了北京的館子,同和居不算最出眾的,不知道哈金所據為何。見《魯迅全集》(人民文學,2005)第15卷的第19189552頁,同時可以參看二毛《民國吃家——一個時代的吃相》(上海人民,2014)中魯迅的北京美食地圖一節,第26-29頁。

[2] 即章太炎。1908年夏,魯迅與許壽裳、錢玄同、周作人等請章氏在民報社講解文字學,每週一次,約半年。參見《全集》第18卷中的“魯迅著譯年表”第8頁。

[3] 原文為“woodcarvings”,但是根據魯迅日記中的書帳,這一時期他的主要興趣在金石拓本,不知哈金所據為何。

[4] 原文為“clerk”,魯迅此時擔任的職務為教育部“僉事”。此職古來即有,北洋政府各部所設僉事分掌各廳、司事務,常兼任科長,地位實則略高於科長,并不至於“clerk”的地步。

[5] 即“Pin Head”,為清末美商老晉隆洋行引入中國的美國香煙品牌,也是近代最早引入中國的國外卷煙品牌(1888年即光緒十四年),後在中國設廠,一度呈壟斷之勢。參見《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四輯)》(三聯,1961)第435-436頁。

[6] 這一段對話的譯文基本根據《吶喊·自序》中的記述,略有改動。

 


 ^錢玄同小像



實際上玄同在日本與周氏兄弟時有往來,深知二人都致力於推動新文學以使中國人之精神獲得新生。豫才曾對留日同胞們,他之所以離開醫專是覺得與肉體的疾病相比,他更想療治國人精神的愚弱。換句話說,他渴望成為能治療民族病態靈魂的醫生。他以為要改變精神當然要推文藝,因而棄醫從文。

可是自離醫專之後,他並沒有從事文學創作。他只是研究文學。愈研究便愈覺得灰心和謙卑。在給一位好友的信中,他坦言陀思妥耶夫斯基(1821-1881)給他帶來的震撼,而此時他剛剛讀完陀氏的《窮人》一書。他為這位小說家二十四歲就寫出此書而驚異不已。“他擁有老人般強大的靈魂,”他對陀氏如此評價。[7]

整整十二年豫才都沒有寫出一篇文學作品。最接近於文學創作的活動當數和兄弟作人合譯的兩卷外國小說。[8]所選作家大多來自受帝國強權壓迫的小國。內心深處他覺得自己作為一個作家尚未開始就已經失敗了。看到救國的事業頻頻受挫,他現在覺得這個國家已經不可救藥。所以他只想要安靜平淡的生活。他靠朋友幫忙在北京找了事做,藉此遠離母親逼他娶的那位小腳的妻子。他從沒愛過她,卻也無意離婚,因為不願傷母親的心。他把她留在浙江好照顧母親,只每月寄錢給他們。

他時而覺得被困在了生活無意義的窠臼中。他的床板底下放著一把刀,常想著若是這了無生氣的境況變得一發不堪忍受,他就拿刀抹腕子。

 

注釋:

 

[7] 魯迅書信中共三次提到陀思妥耶夫斯基,但都表示讀後者作品的震撼,更沒有在信中說類似的話。三次分別為《兩地書》第一三二,1926年5月1日致韋素園信以及1934年9月16日致徐懋庸,見《全集》第11卷第316-317和525頁及第13卷第209頁。魯迅論及陀氏主要有兩篇文章。一為1926年為韋叢蕪所譯《窮人》一書所寫的“小引”,一為1936年為日本三笠書房《陀思妥夫斯基全集》普及本所作《陀思妥夫斯基的事》一文,分別見《全集》第7卷第105-108頁和第6卷第425-426頁。可是兩篇文章都沒有哈金所引的這句話。比較接近的表達有前文中的“天才的心誠然是博大的”和後文中的“吃驚于他那暮年的孤寂”。應該是哈金引據失當。陀氏年齡哈金原文作二十五歲,但魯迅兩篇文章都記為二十四歲,當是哈金之誤。

[8] 即分別於1909年3月和7月在東京出版的兩冊《域外小說集》。

 

 

在街上遇到玄同之後,豫才知道不能再拖了,今天就得寫。他已經讀過幾百篇外國作家的短篇小說,其中很多都是譯自其他語言的日、德譯本,因而他對這一形式略有所知。不過他從沒寫過小說,不確定寫不寫得好。他讀過的所有外國作家中,最愛尼古拉·果戈(1809-1852)。他久已打算翻譯果戈的名作《死魂靈》(這一譯本在1935年,也就是他去世前一年完成)。他喜歡果戈的幽默、哀婉和狂亂的精神,他誤以為這是果戈激勵俄國人抗爭封建主義和社會不公的手段。他並不知道出身烏克蘭的果戈在其劇作《欽差大臣》受到好評許多年一直被排擠在俄國文學主流以外。儘管後來扮演了現代俄國文學奠基者的角色,果戈實際上在語言、文化以及國家等層面都是一個分裂的人。果戈不忠於任何東西或人,只忠於自己的藝術。可是豫才多麼想擁有果戈那輕盈的筆觸,那光芒四射的詩意文才,那縱情的笑聲,和那神秘的光環。他知道這些特點自己可能力不能及,因為他的性情過於陰鬱,無法快意地含淚大笑。他不會開玩笑。

近來他在考慮寫一篇果戈《狂人日記》式的小說,因為敘事者可以藉瘋人瘋語暢所欲言,既然瘋了大可以全然坦率。這個故事的想法生發於一年多之前的一件事。1916年秋天他的一個姨表兄弟久孫從山西來,到紹興會館尋求庇護。他聲稱有人在追殺他,他已在離家前立好遺囑也做好了其他安排。無論豫才如何苦勸,久孫都深信不疑。豫才覺得他的表弟精神失常,得了迫害狂。儘管嚇得魂不附體,他有時卻很清醒,他的胡言亂語也時而閃現真相的光芒。他發誓有人要渴飲其血、饑餐其肉。[9]豫才對印象很深,在他走之後漸漸產生了中國歷史本質就是吃人的想法。在給友人的信中,豫才稱中國為一個吃人的國家。[10]現在他要在自己所寫的小說中,讓這個瘋狂的敘事者滔滔不絕地闡述這個想法,以此來破解人類歷史黑暗的秘密,而這秘密歸根結底就是兩個字:吃人。

儘管有了這個深刻的洞見,他依然對日記感到不安,因為這一形式可能太過私密,容易被人曲解。有些讀者甚至會把這瘋狂歸結到作者身上。再者說,他打算用當下的口語寫這個故事,這種語言當時的小說是不用的。這就意味著對某些人來說連這種文風都太過激進。他在教育部的同事看了這個故事可能會大驚小怪,尤其他的上司。無論如何豫才不能危及他的工作,這差事雖然枯燥卻很簡單而且收入不壞。

他突然想到可以給小說寫一個引子,好限制一下內容的瘋狂。他要用文言來寫這個前言,好和正文的白話作為對比。在這個引子里他要強調主人公早已恢複正常,離家做官去了。這麼一來,儘管有瘋癲的胡言亂語,這故事看起來不過是那人一時的失常。換句話說,秩序已經恢復,沒有什麼好怕的了,人們應該把後面的幾頁紙權當做一個病例。當然了,敏銳的讀者看得出故事咄咄逼人的內涵,吃人被戲劇化地處理為人類歷史的本質而且是長期的社會實踐。這將是來自尼采式狂人的啟示,他堅信包括自己家人在內的人們處心積慮地要殺了他來吃。[11]好,就讓這瘋狂的聲音肆無忌憚地咆哮吧,好驚起幾個沉睡的人。

不過,可能這個前言也保護不了作者,所以豫才決定用筆名。他選了“魯迅”,因為他母親姓魯,而“迅”字只是個表示快的模糊的形容詞。他絕想不到這麼一個簡單的名字將名留青史,不像他之前所用的那些。有好幾天他都煩惱自己的故事未免模仿痕跡太重,受果戈理影響太深。為了抵消模仿的印象,他用連續的數字來組織日記的篇目,而不是冠以日期。這麼一來這篇小說就有點像中國文學的一個體裁——筆記。他最好想辦法讓這故事帶點本土特點。

 

注釋:

 

[9] 參見1916年10月30日的日記,《全集》第15卷第246頁。

[10] 所據未詳。

[11] 魯迅早期對尼采的看法可以參見《文化偏至論》,《全集》第1卷第50頁。他此時把尼采當做代表新生力量的進步思想家,後來他的看法有了改變。在1935年寫的《<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中稱之為“世紀末”(Fin de siècle)的思想家,見《全集》第6卷第25頁。

 


^魯迅小像

 


寫作過程比預想的順利。他寫東西總是很快,但是在將一篇文章付梓之前總要斟酌好一陣子。奮筆如飛之際,他只覺百感交集——對於病入膏肓的中國他感到悲戚、絕望、憤怒、憎惡——種種感情一時湧出。他本打算隨處加一些不動聲色的筆觸,可是不知怎的這故事反抗了起來,變得越來越急迫、越來越悲痛,猛烈得駭人。他絕不可能把它變得輕鬆一點。結尾處他乾脆寫道:“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救救孩子……”

他很清楚這麼一個結尾效仿了果戈《狂人日記》的倒數第二句話:“媽呀,可憐可憐患病的孩子吧!”[12]可是他不能自已,因為他的故事需要一聲撕心裂肺的哭喊作結尾。這算是剽竊嗎?他想道。不算吧,畢竟他的“孩子”是複數。果戈理的狂人囁嚅著俄羅斯母親求告,而他的主角并沒有明確的求告對象而且是在大聲疾呼。

院中一棵刺槐鬼影幢幢,一彎殘月在樹梢朦朧照著,此時他放下了筆。他已經這個故事用去了四個多鐘頭。還不錯,他告訴自己。

這時他意識到標題《狂人日記》或有失當之處,因為日記要有日期,而他把十三個段落冠以連續的數字更像是戲劇的線索,有某種情節可循。該不該把這篇留一段時間好改改題目什麼的?那麼一來就太麻煩了,太費筆下功夫,所以他決定就這樣了。這不過是完成一項義務罷了。

他用還燃著的煙頭又點燃一支煙。頂著緊繃發熱的額頭,他躺進了藤椅裡,一邊用手指捋著鬍子。他太累了,什麼都不去想。空氣中有杏花的氣息,聞起來甜甜的。今年春天來得早。明天一早起來他就把這故事給玄同。他才不在意朋友喜不喜歡。他就說:“反正我履行了諾言。”他覺得自己不會再涉足小說了——他已經三十七歲了。他此時絕想不到《狂人日記》之後的一系列傑作,也絕料不到這是一個不朽的開端。

 

注釋:

 

[12] 這裡根據的是滿濤翻譯的《果戈理小說選》(人民文學,1996)第4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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