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图解丨各级监察机关具体管辖权限

中国方正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23-1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管辖同级党委管理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县级监察委员会和直辖市所辖区(县)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管辖本辖区内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管辖工作单位在本辖区内的有关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监察机关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可以依法对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中的非公职人员一并管辖。非公职人员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按照其所利用的公职人员的管理权限确定管辖。





 本条是关于各级监察机关具体管辖权限的规定。规定本条的目的是按照《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厘清其相互之间的管辖边界。 监察机关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可以依法对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中的非公职人员一并管辖。主要考虑的是,非公职人员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案件,是监察机关查办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关联案件,调查涉案人员对查清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事实至关重要。此类涉案人员中的非公职人员由负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监察机关一并管辖,有利于监察机关查清案件事实。需要注意的是,第四款规定的是“可以”一并管辖。具体而言,相关监察机关可以一并管辖,也可以根据办案需要依法转交下级或者其他监察机关管辖。



阅读链接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条文为主线,以图文的形式直观清晰地展示条文重点难点,逐条解析主旨和关键词,便于读者更好地学习领会监察法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条文内涵。


戳关键词查看往期内容

收录新党章!便携实用的纪检监察法规手边书来了

纪法界限丨如何区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纪行为的界限

纪法界限丨诬告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比较

纪法界限丨如何区分行贿罪与违规送礼违纪行为的界限


大家都在买

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务指南 | 纪律从这里来 | 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百年纪事 | 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九讲 | 再塑 | 中国道路与中国道理 | 纪律通识 | 《实践论》《矛盾论》精讲 | 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200题  |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案例指导 | 百年廉论



//
联系方式

方正书苑:010-59592471/59592469

邮购部:010-66560933

邮箱:fzfx0933@163.com

官网:www.lianzheng.com.cn


⬇️更多内容,请关注:


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点击“分享”“在看”和朋友分享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