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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令公诉人骑虎难下的决定书 | 包头案15

公开审判 2022-12-31
天,包头案庭审第一天,一直在处理核对被告人身份这一环节,最后停滞在公诉机关作出了一份令控辩审三方都很尴尬的决定书上了。


此前,虽然连续召开了两天的庭前会议,但这对案件审理并未产生任何积极的作用,合议庭制定了11项需要在庭前会议中解决的程序事项,一项也没有获得有效的解决。
 
昨天庭审伊始,辩方齐声举手要求发言,称该案庭审是在一个严重违法的时间(休息日)、一个严重违法的地点(一审不该在二审法院)进行的一场严重违法(起诉书错误、排非程序未进行等)的程序。
 
合议庭三名法官齐上阵,其中一名气势汹汹的审判员,瞬间连续对数名辩护律师进行了警告,大有取代审判长主持庭审之势。可是,有审判长在,审判员无权主持庭审,这些警告依法无效。
 
昵称被写成绰号
 
审判长继续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记载的身份信息有无异议。第三被告人举手称,我没有绰号,“红红”是我父母给我起的小名,不是绰号。她的异议瞬间带动了其他被告人纷纷表示自己也没有绰号,“贝贝”是小名,“老乔”、“宋老二”都是周围朋友相识之人对他们的普通称呼,寻常老百姓之间,都是这么称呼。
 
这真是个非常普而正常的现象,就像喜欢姚明的球迷称他是“大姚”,崔永元的粉丝称他是“小崔”一样。你公诉人敢在正式法律文书中称大姚、小崔是绰号吗?昵称成绰号,硬造黑社会
 
起诉书的这个错误,直接引发了辩护律师们的一系列反应。将被告人的昵称、乳名表述为绰号,这是严重错误的。而这份起诉书,还存在其他更多、更为严重的错误,比如将“公安机关”写成“东安机关”,搞错被告人的文化程度等等,这还是小事。
 
关键是连指控的组织犯罪和个人犯罪搞不清,将指控的违法事实和犯罪事实不区分,每名被告人具体涉嫌几项犯罪事实无法确定,每一项指控事实的犯罪构成要素也不清楚……直接导致辩护人无法进行有效的辩护,申请排非、举示证据、发表辩护意见等都受到影响。
 
于是辩护人轮流发言,不仅针对起诉书中的姓名、人格问题,还捎带指出了起诉书中的其他错误,还有进一步发表了本案目前不具备开庭条件的意见。
 
第二公诉人突然挑起事端
 
本来庭审还算是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轮到第六被告人的第二位辩护人发言时,第二公诉人突然失去理智,至少连续四次打断该辩护人的发言,并且放出狠话:只要辩护人发表与被告人身份内容无关的内容,他会对辩护律师一直反对、一直打断下去。
 
这显然是在跟辩护律师斗气,或许是嫌辩护律师对起诉书中的错误列举太多,影响了他的形象吧。对于如此任性的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只能申请其回避了。
 
回避的理由较多,除了该公诉人参加联席会议对此案未审先判、起诉书错误百出拒不纠正等等,较为明显的是他太情绪化。上述“一直反对下去”还算轻的,他还曾经当众对冯延强律师放狠话:“以后所有姓冯的律师交的材料我都不收”。
 
他还在庭前会议间隙,五米之外直奔到王飞律师面前挑衅,要不是郑世保教授居中阻止,要不是第一公诉人检察长喊他回去,要不是一名检察院的书记员奔过去拉他回去,谁知道他会不会向王律师挥出老拳。

 
一份令公诉人骑虎难下的决定书
 
因为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提出回避申请,合议庭于是休庭,先处理回避事项。结果,意外出现了,公诉机关连续出乱。
 
再次开庭,公诉人宣读了两份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书。大家都没有听错,这两份决定书抬头部分的致送机关是“高新区法院”,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们当即指出: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书,应该送达给申请人。这个文书怎么写,最高检都有格式文本的,抬头应该是申请人,结尾应该告知申请人有救济权利,这是最起码的。
 
有辩护律师从法律关系的概念、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角度分析,认为这是因被告人申请公诉人回避而发生在被告人和公诉机关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公诉机关作出的回避决定,应该送达给申请人,不该如此这般呈送给法院的。
 
还有辩护律师向公诉人宣读了最高检刑诉规则32条,有辩护律师质疑该公诉机关根本就没有召开检委会,有辩护律师质疑公诉机关的这份决定没有论证只有结论……
 
这两份存在严重的决定书如何收场?公诉人再次连出败招:
 
先是主张辩护人是当庭口头申请回避的,所以不需要向辩护人出具书面决定。问题是你们已经在休庭期间,专门制作了驳回回避的决定书。那么明确的依据,是赖不掉的。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第二公诉人企图将难题甩锅给合议庭,称:“审判长,辩护人的申请不属于法定回避的情形,现根据最高检刑诉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建议法庭当庭驳回。”这就更尴尬了,公诉机关已经在休庭期间作出了驳回回避的决定书,使用了一阵,看看效果不太好,被指出错误了,于是又不用。
 
问题上,法庭能给公诉人挡枪吗?辩护人徐昕教授指正这位公诉人:
 
第一,你们不能因为回避决定做错了,就出尔反尔,司法人员要讲诚信。
 
第二,根据最高法解释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和辩护人申请公诉人回避,还是应当由公诉机关自行依法处理。
 
随即,审判长一敲法槌,休庭。
 
担忧

公诉机关的这份决定书,目前是夹生饭一般,骑虎难下了。今天庭审会如何继续,拭目以待。

撰文 | 凌波微步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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