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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显明:新中国人权道路的基本经验和核心内容 | 献礼70周年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法律评论 ,作者徐显明

【作者】徐显明(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
【来源】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第4期(文末附本期期刊要目)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
  总结中国七十年人权建设的成就,先要找到七十年前的起点。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的人权状况是怎样的?


  20世纪的1929年到1933年,中国历史上发生过一场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人权运动。参战者既有新文化的主将,也有共产党人。这场运动的主要思想成果是产生了两份论集,一份叫做《人权论集》,另一份叫做《中国道路》。尽管这场运动被后世评价为“只开花不结果”,但运动中诸位先贤对中国当时人权状况的描绘与刻画却是精准恰当的。他们认为,旧中国的人权道路上有“五座大山”,或者说“五只拦路虎”,而这“五虎”直至新中国成立前仍在肆虐:


  排在第一位的是“贫”,即“贫穷”。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人均GDP只有27美元,人均国民收人仅16美元,在全世界所有国家(包括非洲国家)中排在倒数第七位,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大国。同期之比,美国的人均GDP已经达到1880美元,几乎是中国的70倍。从生存角度看,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相始终的,实际上是一部贫困史。我们民族的基因中,天然隐藏着一种对饥饿的恐惧。正所谓“积贫积弱”。


  排在第二位的是“病”,即“疾病”。中国人曾被称作“东亚病夫”。1949年中国的人均期望寿命是35岁,中国是当时世界上人均寿命最低的国家。在中国的历史上,向来是“人活七十古来稀”,据史书记载,凡瘟疫来时,县域内几近人绝。史上有三次大瘟疫,东汉那次病死的人数竟达千万人。旧中国农村的村头村后都有一座乱坟岗,未成年者死后大多被抛尸于此。


  排在第三位的是“愚”,即“愚昧”。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中国人接受教育的人数不到总人口的10%,人均受教育年限不到一年,全国90%左右的人是文盲。有些西方人总是把中国人同女人的小脚和男人的辫子联系在一起。中国古代以墨、劓、剕、宫、辟的肉刑为常刑,至清朝末,答、杖、徒、流、死的新五刑中仍保留肉刑。民事诉讼用刑讯方式解决,法律制度也被认为是野蛮的,这甚至成为西方列强主张治外法权的理由。


  排在第四位的是“乱”,即“战乱”。从鸦片战争开始到新中国成立,大大小小的战争合起来上千次。外侵内战,中国一直处于战乱之中,人民背井离乡,流离失所,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毫无保障。战乱是对人权最大面积的侵害。


  排在第五位的是“散”,即“松散”。孙中山先生曾叹曰:“我四万万民众,像一盘散沙”,他们没有共同的利益,也没有共同的价值观,旧中国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力量能够把中国人民组织起来。军阀既割据又混战,“你方唱罢我登场”,“墙头变幻大王旗”,各种主张都昙花一现,各式政体都尝试用过,但最终都归于失败。


  以上人权运动中胡适、徐志摩、罗隆基、梁实秋等人所作的中国人权道路“五虎拦路”的总结,就是新中国人权发展史的起点。经过七十年的人权发展与进步,中国人权状况根本性的变革与翻天覆地之变化,就在于我们已经把五座大山搬掉,将中国人权道路上的“五只拦路虎”降服。


  在减贫致富方面,如果我们今年人均GDP能够超过1万美元,中国将进人中高等收人偏上国家行列。到2020年全民整体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华民族五千年来的贫穷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这是中华五千年最具里程碑意义的大变局。昔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康雍乾都没有做到,单凭告别贫穷此一历史成就,中国共产党就堪称有史以来中国最伟大的政治力量。在短短的四十年里,中国有七亿人口脱贫,这在人类发展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奇迹。


  在医疗健康方面,中国的人均期望寿命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35岁提高到了今天的76岁,已经超过了全球平均寿命。我们现在实行全民健康计划,医保不但实现全覆盖并且高效率。美国如此发达,其医保迄今未能做到全覆盖,有接近4600万人没有医保。英国、瑞典等国的医保制度是全覆盖的,但是效率非常低,民众得了重病,预约手术可能要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中国医疗制度改革正在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这是中华民族巨大的历史进步。


  在社会文明方面,以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分类,在经、社、文三种权利中,中国人的受教育权是实现得最高效、最普遍的权利。我们现在的人均受教育年限已经超过了11年,大大超过了世界的平均值。在科技上,过去我们是“跟跑”,现在是“并跑”,在一些领域里面是“领跑”,在若干领域里面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一个科技强国陡然崛起。与“赛先生”并行的还有“德先生”“瑞夫人”。中国的民主与法治也走出了一条既有人类政治文明共同特征,也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康庄之路。中国人愚昧无知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在治乱方面,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保持了长期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被认为是中国创造的第二个世界性奇迹。每10万人的命案发生率在0.6-0.8,中国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刑事案件发案率也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中国长期安全和稳定是中国经济保持长期快速发展的秘诀之一。


  在社会凝聚方面,中国共产党将中国人民团结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民族力量。我们中华民族有了共同的价值观,有了共同的政治中坚,形成了共同的领导核心,中华民族再也不是一盘散沙,再也不是“装在麻袋里的土豆”,而是一个有着共同向心力、共同奋斗目标的民族共同体。


  总结七十年人权建设的经验,中国已经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人权道路。这条道路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第一,始终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执政党的核心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开始,第一份党纲就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权。2004年宪法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规定在《宪法》第33条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原则也已经写入党章,写入党的十五大以后的历次党代会报告,现已上升为我们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执政理念。


  第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在发展理念上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人权道路上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主体,实现了人权的普遍性。人权普遍性的第一要义,是人权主体的普遍性。我们的人权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人”为主体,无论男女老少,无论他是什么人,甚至是犯了罪的人,都是人权的主体,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基本观点。只有认识达到这个高度的时候,我们才能在人权问题上坚持以人民为主体。


  第三,始终坚持将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中国人民的首要基本人权。在人权原理上,人权无法区分首要和次要,所有的人权同等重要。但一个国家在人权建设上是有选择的,在一段时间里把哪种人权作为人权建设的重点,是一个国家的人权政策,它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权发展历史阶段所决定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就将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的人权进行建设。对内我们高举生存权的大旗,对外我们高举发展权的大旗。这两面旗帜树立起来,中国人权道路的鲜明特色就已经形成了。


  第四,始终坚持以法治作为人权的制度保障。中国的人权,不仅是观念上的人权,不仅是道德上的人权,不仅是文本上的人权,更重要的是用法治保障的人权。这首先体现在我们的宪法当中。我们宪法宣示了近三十种公民的基本权利。2004年宪法修改,“私有财产权”第一次人宪,没有私有财产权的人宪,《物权法》就很难出台。人权保障的第一方式是进行权利宣告。这是法国《人权宣言》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创造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权保障经验。每宣告一项自由就等于向公权力划了一个界限,告诉公权力不得进入。而每宣告一项权利,也都同时向公权力附加了提供保护条件和义务。宣告人权,是法治方式保护人权的开始。人权只有切实得到尊重和保障,宣告的人权才有意义;而法治,是保障人权最有力、最可靠的方式。


  第五,始终坚持人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权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概念。它是人类政治文明共同的结晶。它不能为某个国家或某个民族所独有独占,全世界都应分享它的光辉。人权在外交上不是被用来作为对抗的工具,而应当被用于国家与国家的合作与互鉴。人权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纽带。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要借鉴世界所有国家人权建设的经验;在中国经济社会的进步发展中,我们也要向世界提供中国人权建设的模式、经验和智慧;在世界人权建设事业中,我们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人权的全球共享共进。


  以上五项内容,是新中国这七十年所形成的基本经验,也是新中国人权道路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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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第4期要目


【卷首语】


1.新中国人权道路的基本经验和核心内容

徐显明(1)

【专论  公平正义:司法的生命与灵魂】


2.司法不公成因的科学探究

陈光中(2)

3.司法为何淡化家庭暴力

贺欣(6)

4.恶势力案件裁判规范之法理探析

张心向(23)

5.冤假错案的司法治理:政策、风险与防范

刘静坤(34)

【思想】


6.民族国家时代的帝国依赖

任剑涛(42)

7.区域协同立法的宪法法律问题

刘松山(62)

8.“全覆盖”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勾勒

——2018年备案审查年度报告评述

郑磊;赵计义(76)

9.支持型监督:中国人大监督的特色及调适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为例

蒋清华(90)

10.基本权国家保护义务的疏释与展开

——理论溯源、规范实践与本土化建构

王进文(106)

【影像】

11.近代中国司法的别样标本

——溥仪与文绣离婚案

侯欣一(123)

【立法 聚焦《证券法》修改】


12.证券法、科创板注册制和父爱监管

唐应茂(130)

13.《证券法(三审稿)》债券规则评析

洪艳蓉(140)

14.评《证券法(三审稿)》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张巍(149)

15.魔鬼隐藏在细节中:证券法大修中的小条款

彭冰(155)

【策略】


16.用什么来评估司法

——司法评估“法理要素”简论暨问卷调查数据展示

孙笑侠(163)

17.指导性案例退出机制初探

孙海波(180)

18.政法领域党内法规体系化建构研究

——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文本为例

段瑞群(192)




《中国法律评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本刊依托法律出版社拥有的学术和实务优质作者资源,致力于推动法律学术与实务的融合,是学术精英与实务专家的共同平台。秉持中国法律“思想之库府,策略之机枢”之理念,关注社会、经济、民生的法治问题,检视法治缺失、疏失、减损、冲突,立足治理,提炼、激发、阐释法律思想,弘扬法律精神,凝聚法律智慧,研拟治理策略,为建设法治中国服务,为提升法治效能服务,为繁荣法学服务。本刊设有“对话”、“专论”、“思想”、“判解”、“影像”、“批评”和“策略”等栏目,为中国立法、行政和司法进步提供多元思考的智慧资源。本刊将立足大中华,结合两岸优势,关注四地动态,融汇法治精英,借鉴国际经验,促进两岸四地法律实务及法学交流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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